2022-09-19 09:11:01
文/万象堂主人
老子的《道德经》第十七章记载:
太上,不知有之;其次,亲而誉之。其次,畏之。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悠兮其贵言。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:我自然。
这段话是说:"最高明的统治者治民,民众感受不到他的存在;其次的统治者,民众亲近他、赞誉他;再次的统治者,民众畏惧他;更次的统治者,民众轻蔑他。统治者的信用不足,民众就不相信他。圣人施道,悠闲自在,少发号施令。事情办成功了,老百姓都认为:“我们本来就这样”。"
《道德经》第四十八章记载:
"取天下常以无事,及其有事,不足以取天下。"
这段话是说:"治理天下的人要以清静无为、不扰让为治国之本,如果经常以繁苛政举骚扰民生,就不配治理国家了。"
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五章记载:
"民之饥,以其上食税之多,是以饥;民之难治,以其上之有为,是以难治;民之轻死,以其求生之厚,是以轻死。"
这段话是说:"民众所以遭受饥荒,就是由于统治者吞吃赋税太多,所以民众才陷于饥饿。民众之所以难于统治,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、喜欢有所作为,所以民众就难于统治。民众之所以轻生冒死,是由于统治者为了奉养自己,把民脂民膏都搜刮净了,所以人民觉得死了不算什么。"
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,老子认为最高明的统治是一种不干涉,这样才能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,乃至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。
老子认为宇宙处于不断流变的状态。现实处在过程之中。一切都在变化,没有什么是恒常的。
老子回答了"世界从何而来"的问题,老子说:"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","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"。
老子道家学说的核心是无为,从政治的角度来说,“为”指的是权威的强制。因此,根据无为而行动就是自然地行动,它导致自然和自发的秩序。
后世司马迁的《史记》中有一篇《货殖列传》,在这篇文章中司马迁对自发的经济秩序感到惊奇:粮食,蔬果有人种植,器物有人制作,原材料有人挖掘,商品有人定价和流通。
司马迁发现这些过程中其实政府的作用非常小,基本都是各做各的,最终竟然在没有政府的作用下,民众就自然形成了一套异常复杂的运作系统。
司马迁举例说,货物太贵人们不愿意买;太便宜商人不愿意卖,所以货物会自发流向一个价格合理的市场,不需要政府干预,民众就会创造物流和产业。
司马迁的这个发现有后来的亚当斯密的"看不见的手"的影子,而且恰恰可以印证老子所说的“道”,这一切都是道的体现,“自然之理”的体现。
老子最终认为,一个良好秩序的社会应该是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民众只有在不遭到过多干预的情况下,这个社会才能形成自然和谐相处的,自由而合作的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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